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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页(第1页)

等宁馨再上工时,偶尔会有女人跑到她跟前问点私密的病情,还让她给保密。宁馨答应给病人保密,还会耐心地给病人治病。因为宁馨性子温柔,态度好,女人们显然更愿意让她给看病;再说宁馨的诊疗效果好,她医术好的名声很快传了出去。

有宁馨对比着,高和平那点半瓶子咣当的医术更显差劲。

有时病人吃了高和平开的药,却没有效果,就到诊所找他。高和平就说他医术有限,让病人去城里看病。在村里开药也花钱,虽然花钱不多,但对农家来说也不愿意浪费这样的支出,病人一生气,就到老支书那里投诉高和平。

高和平当然也听说新来的女知青会治病的事,但他没放在心上。他觉得宁馨是个外地人,就算医术好,老支书也不可能随便用她。

高和平才是个十□□的大小伙子,他低估了村民们的心理。明明有更好的大夫在身边,他们干嘛选择医术不好的那个看病。

宁馨给人看病后,手头经常没有合适的药材。她会给病人说该抓什么药,让病人自己去买药。病人就觉得这样很麻烦。他们又不识几个大字,也不咋出门,上哪里去买药材。

于是病人就找到老支书那里,跟支书反应情况。有几人反应情况之后,老支书经过考虑,决定把高和平换下来,让宁馨在村卫生室工作。

老支书首先找到高和平,跟他谈谈。

“和平啊,当年我是看你爹受伤有治骨伤那份手艺,觉得治病跟治疗骨伤有相同的地方,都是给人看病,再加上你上过学,我才让你去学习医术,学好之后为村里人造福。可是你学医时间短,看来学到的医术有限,咱村里的人对你经常推脱让他们去城里看病有意见……”

老支书铺垫了前提,一咬牙,终于把他的目的说出来,“你看,要不这样,以后要是有机会的话,我再安排你去继续学习医术,啥时候学好再为村民服务。只是,现在咱们村来了个有能耐的女知青,人家医术确实好,能给二虎妈治好病,还能帮人接生,村民更愿意让她在诊所上班。我打算让她接替你这份工作,回头我再帮你安排个别的活干。”

老支书说完后,还问隔房堂弟的意见,“广田,你看咋样?”

高广田当然不愿意,他皱着眉说:“广林哥,和平可是你侄子,你咋能让外人接替他的工作,那以后和平还能干啥,让他下地干活?我可不愿意。”他说着,还使劲摇摇头,表示不同意。

也是,高和平已经定亲,女方就是看上他有这份清闲的事干,家里条件也不错,才跟他定亲。要是老支书把诊所的工作让给宁馨跟,说不定高和平的亲事就黄了。

以前老支书让高和平去学医,高和平不愿意去的,因为他对村里的拖拉机更感兴趣,可是他那时太年轻,只是个十六七岁的半大小子,老支书不放心把那么大,那么贵重的机器交给他,才选了别人学开拖拉机。

高和平学医术,还是他爸给他做了思想工作:“儿子,你要是不抓住这个机会去学医,将来肯定跟村里人一样,到地里砸坷垃刨食,学医总比种地轻快吧,你看我有给人治腿的本事,谁扭着脚脖子摔断腿不是请我过去给他们看,看完后他们还得准备好谢礼送给我。你要是学了医术,以后肯定比我有能耐……”

那时,高和平还没有继承他爸的祖传治腿方法。一是他年小,二是他对治腿不感兴趣,他爸高广田觉得等儿子性子再稳当些,再把祖传的技术教给儿子。

高和平不想学医,但是跟种田一对比,肯定学医是个更好的选择。于是他就接受老支书的任务,去上面组织的培训点学习医术。

只是高和平对医术不感兴趣,没有钻研精神,只学了医生教授的那点知识,便不再学习进步。这样,他的医术肯定有限,也就能在村里糊弄糊弄见识少的老百姓。

高和平是老支书的本家侄子,他当然不会就这样把他撸下去不管,不然高广田肯定埋怨他,再严重点,亲戚都不会来往了。

老支书说:“和平可是我侄子,我能不替他着想?这么着吧,和平不是更喜欢开拖拉机吗,先让他跟着顺子学学,以后有别的机会,我再推荐和平去,这样行吧?”

高和平一听他可以学开拖拉机,脸上马上露出意动的神色;就是高广田听了还是不太愿意,继续皱着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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